數學歸納法(Mathematical Induction)立論的基礎是來自良序原理(Well-Ordering Property)。
Well-Ordering Property告訴我們:任何自然數的非空子集合會有一個最小的元素。(Every nonempty subset of the set of positive integers has a least element.)
Well-Ordering Property告訴我們:任何自然數的非空子集合會有一個最小的元素。(Every nonempty subset of the set of positive integers has a least element.)
首先我先以矛盾證法證明數學歸納法的合法性(Validity):
假設已知條件:P(1)為真,且對所有自然數k而言,敘述 P(k)→P(k+1)亦為真。
為證明P(n)對所有自然數n而言恆為真的話,假設存在一自然數n使得P(n)為假。
則根據Well-Ordering Property,讓P(n)為假的自然數集合S是自然數集合N的子集合,它是個非空集合,並存在一個最小的元素,我們稱此元素為m。
我們知道m不會是1,因為已知條件中已給出P(1)為真。
既然m不會是1,那它必定是個大於1的自然數,m-1也會是個自然數。
此外,因為m-1小於m,m已經是S集合中最小的元素了,所以m-1並不屬於S集合;因此知P(m-1)必為真。
所以我們得到了P(m-1)為真,P(m)為假的結論。
根據已知條件:P(k)→P(k+1) (P(k)為真,則P(k+1)亦為真),我們知道這個結論和已知條件矛盾,因此推得"存在一自然數n使P(n)為假"這個敘述是錯誤的!
也就是說,P(n)對任何自然數n恆為真。得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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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XToZojWTHRI2EfbctdR8ag--/article?mid=1628&prev=1629&l=f&fid=78